《心是莲花》缘起
心是莲花是由居士自发组织建立的一个佛学平台。
《莲心论坛》交流
论坛事务区》 《莲心佛音区
莲心研修区》 《莲心红尘区
佛教人物
高僧|法师 大德|居士
信仰
菩萨信仰 诸佛信仰
您所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戒律制度 >> 佛教戒律 >>

浅谈佛教的饮食戒律

分享到:
   一、前言

   释迦牟尼佛制定戒律的目的是为了断灭烦恼,使僧团保持清净和让正法久住。释迦牟尼佛初成道时,戒律还未设立,依随比丘的恶行而制。戒律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就有所谓的“随方毗尼”和“小小戒可舍”。

   饮食是维持生命的基本条件。出家人若要专心办道,首先得安顿色身。本文所要探讨的是原始佛教时候,僧人的饮食情况,包括饮食的涵义、进食的时间和次数。

   二、戒律的意义和由来

   戒和律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戒,梵语“尸罗”(sila)。意思是防非止恶,修习善法。《大智度论》卷13云:“尸罗,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1]律,梵语“毗尼”(vinaya),意思是法律,能让生活上止恶行善的规律。《大乘义章》卷七曰:“禁制之法,名之为律,律犹法也”[2]。故,戒律有防止身口意三业过失的作用。

   戒律合称主要是指七众弟子的别解脱戒,称为“波罗提木*”(praatimokkha)。“波罗提木*”译为“别别解脱”或“处处解脱”。《大乘法苑义林章》卷第三曰:“别别防非名之为别,能防所防皆得别称。戒即解脱,解脱恶故。”[3]也就是说各别受持每一条戒律,身口意的恶业,也就能各别的得到解脱。如受持不杀生戒,杀生的恶业就得到解脱。

   从世间的角度来说,戒律被视为一种禁欲主义,可是以佛教修行的角度来说,它却有帮于解脱。打一个比方,一个非抽烟者,就不会执着于烟,换言之,非抽烟者不是禁欲(禁抽烟),而是根本不为“烟”所缚,他是解脱的。

   诚前所叙,戒律是因比丘的恶行随犯随制的。在释迦牟尼成道后的最初十二年里,僧团清净,无人犯过,因此,就如前面所提抽烟的例子一样,当时释迦牟尼佛没必要制定戒律。《摩诃僧祗律》卷一明确提到:“如来不以无过患因缘而为弟子制戒”[4]。又《五分律》卷一也提道“诸佛如来,不以未有漏法而为弟子结戒”。[5]直到须提那比丘与其俗家妻子行了房事,释迦牟尼才开始为比丘制定第一条戒律。[6]佛教的戒律是因时、因事而制定的。除此之外,释迦牟尼也随着时、事、地的不同,而对之前所制定的戒律作出修改。这就是所谓的“随方毗尼”。《五分律》卷二十二,记载释迦牟尼佛亲口宣说:“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7]

   印度佛教传入中国,能得到发展的原因也就是因为能因应当地的风土习惯、社会民情、国家法律、地理环境等而作出了适当的改变。大乘佛教之所以能在汉地的文化土壤中扎根并且得到广大的流传也就是因为在多方面作出了调整,其中之一就是在佛教饮食戒律方面。

    三、地理环境 

   中国地理环境是一种半封闭的大陆环境。从地理环境看,中国处在北半球的温带地区。东面是太平洋,北面是草原和戈壁,西北是戈壁和沙漠,西南是险峻高山。这种一面临水、三面陆路交通极不便利,造成一种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绝的状态。中国地理环境还有一个特点,大陆内部的回旋空间相当空旷。平原上流着两条大河--黄河和长江。这河流旁的大片肥沃的土地,加上气候适中,雨量充沛,提供了良好的生产条件。于是,黄河、长江成为中国农业经济的核心地带。农业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基础。人民从事周而复始,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农业生活。农耕社会成为中国文化意识形态的根基。

   农耕经济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主要特征有: 农业社会可以自给,不需外求,并必继续一地,反复不舍,人民过着安宁和稳定的生活。此外,农业民族与其耕地相连系,所谓“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祖宗世代坟墓安于斯”故,也形成古代中国人爱好和平、保守的性格。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农业经济是需要*劳力而完成的。这导致汉地人民偏重现实事务,形成务实精神。钱穆先生曾在《中国文化史导论》说:“各地文化精神之不同,穷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有分别,而影响其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响到文化精神。”佛教饮食戒律的施行亦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

    四、原始佛教戒律传到汉地后的改变

   1、从乞食到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

   按照古印度的传统,修行人沿门托钵乞食是一种习俗。当释迦牟尼佛创立佛教以后,也沿用了这种习惯。乞食能降服慢心、破除对美食的贪求,助于专心办道。比丘[8]以托钵乞食为正命。此外,佛也规定比丘不许耕田掘池伐木,恐怕伤害生命。《四分僧戒本》:“若比丘自手掘地、教人掘地,波逸提。”[9]

   印度的文化向来敬信修行人,僧众出外托钵乞食得到俗人的认可,因此只是*托钵乞食就能维持生活。但当这种乞食的方式传到了中国,却有不同的反应。

   佛教传入中国之初,僧人仍然坚持守着佛陀的遗教“**乞食,树下一宿”,过着托钵的生活。可是原来的教制,与中土的风土习惯、社会民俗、地理气候却不相适应。因为前面提道,中国素来重视农耕,人民勤劳耕种维生,只有那些贫而无*、好吃懒惰、无用的人才会乞食。乞食被视为是一种卑*的乞丐行为,这为其一;其二,当时很多贵族、士大夫都信仰佛教,看到僧人到处托钵乞食的行为对自己是一种耻辱。其三,北方严寒的气候,也不适宜过着四处游化,路边一宿的生活方式。

   东来的印度高僧,源源不断,汉地的出家人也日渐其多。这些僧人初期依*乞食或依*国王大臣供给食住。但是日子越久,食住渐渐成了问题,形式也有了改变。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道恒的<释驳论>指出当时沙门“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10],说明了僧人开始耕种。

   南北朝至隋唐之间,这种不事劳作,不事生产,以乞食的生活的方式受到了攻击。在《广弘明集》卷十三,唐代道士李仲卿批判:“若一女不织,天下为之苦寒;一男不耕,天下为之少食。今释迦垂法,不织不耕,经无绝粒之法,田空耕稼之夫,教阙转练之方,业废机妊之妇,是知持盂振锡湖口谁凭?左衽偏衣于何取托?故当一岁之中,饥寒总至,未闻利益,已见困穷。”[11] 李仲卿所攻击的正是僧尼不耕不织不生产的行为。又,唐代宗大历十三年(778),彭偃在其《删汰僧道议》曰:“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一僧之食,岁计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中国素以农业立国,政府与社会都重视农业,而专乞化,不事生产的僧众自然引起知识分子及朝野的不满与反感,难以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同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