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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唯識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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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塵與鄰虛  不一亦不異
 彼聚亦非塵  鄰虛不成故 

此偈欲顯何義。是色等入各各是眼識等境。為當與鄰虛一如有分色鞞世師所執。為當不一由鄰虛各別故。為當是鄰虛聚色入與鄰虛成一作眼識境。是義不然。是有分色於分中不可見異體故。亦非多鄰虛各各不可見故。亦非多鄰虛聚集成塵。由鄰虛不成一物故。云何不成

 一時六共聚  鄰虛成六方
 若六同一處  聚量如鄰虛 

有六鄰虛從六方來。與一鄰虛共聚。是一鄰虛不成一物。有六方分故。是一鄰虛處他方鄰虛不得住故。若一鄰虛處即是六處。一切同一處故。則一切聚物量同鄰虛。更互不相過故。如鄰虛量聚亦不應可見。若汝言鄰虛不得聚集無方分故。此過失不得起。是鄰虛聚更互相應。罽賓國毘婆沙師作如此說。則應問之。如汝所說鄰虛聚物。此聚不異鄰虛

 若鄰虛不合  聚中誰和合
 復次無方分  鄰虛聚不成 

若鄰虛無和合。於聚中此和合屬何法。若汝言鄰虛更互得和合。此義不然。何以故。鄰虛無方分故。若和合不成。何況有假名聚。應如此說。聚有方分。若和合義不可立。無方分鄰虛云何和合得成。是故鄰虛不成一物。鄰虛和合。若可然若不可然。今所不論

 若物有方分  不應成一物 

鄰虛東方分異餘五方。乃至下方分亦如是。若分有異鄰虛取分為體。云何得成一物影障復云何

若一鄰虛無有方分。日正出時云何一邊有影。何故作如此問。是鄰虛無有別分正為日所照。復次此鄰虛與彼鄰虛若並無方分。云何相障。何以故。此鄰虛無有餘分。是處相合他來則障。若無有障一切六方鄰虛同一處故。則一切聚同鄰虛量。此義已如前說。是影及障。屬聚不屬鄰虛。云何不許此義。汝今許聚是有異鄰虛不。故說影障屬聚耶不也。若同則無二。若聚不異鄰虛。此影及障則不屬聚。何以故。但形相分別謂之為聚。何用作此思量。是色等諸塵體相未破。何者為其體。眼等境界及青等類此義即應共思量。此眼等境界及青等類。汝執為塵體。為是多物為。是一物若爾有何失。若多者其失如前。若一者亦有過。如偈言

 若一無次行  俱無已未得
 及別類多事  亦無細難見 

若一切青黃等無有隔別。是眼境界執為一物。於地則無次第行。若一下足應遍行一切。此間已得彼處未得。於一時中此二不成。何以故。一時中一物不應有已得未得。不應有多別類如象馬等軍。亦不應有多別事。何以故。是一物處多物則在其中。此彼差別云何得成。復次云何為一是二所至中間則空。復次是最細水蟲與大同色。無不可見義。若汝由相差別色等諸塵。執有別物不由別義。若爾決定約鄰虛別類。應分別塵差別。則鄰虛不成一物。色等五塵非眼等境界。是故唯識義得成。諸塵者。謂識及識法為體。離能取所取故無增。立正因果故不減。無無因及不平等因。二空及十二緣生即是其自性。如偈言。是有是無由依諸量可決是非。一切量中證量最勝。若塵實無如此證智。云何得起。所謂我證如此

 證智如夢中 

如夢時。離塵見山樹等色。無有外塵。證智亦如此

 是時如證智  是時不見塵
 云何塵可證 

如汝所說證智起時。謂我如此證。此時中汝不得見塵。但意識分別。眼識已滅故。是塵云何可證若人說剎那滅。此人是時執色乃至觸已謝。問若非五識所量。意不能憶持。是故五塵決定是五識所量。量者是名見。是故色等六塵說是所證。答是義不然。謂先已證塵後方憶持。何以故

如說似塵識

離色等六塵眼等六識。似六塵起。此義如前說

從此生憶持

從此似塵識有。分別意識與憶持相應。似前所起之塵後時得生。是故不可執由憶持起。謂先以識證塵。若如夢中識無塵得起覺時。若爾如世人自知夢識無塵。亦應自知覺識無塵。既無此事。故知覺時所見塵。異夢中所見。復次夢有更起義。覺時則不爾。非一切無塵。答此言非證

 夢見塵非有  未覺不能知 

如是虛妄分別串習惛熟。世人見非實塵如夢所見謂為實有。覺則不爾。如實能解夢塵非有。如是若觀行人修出世治道得無分別智。入非安立聖諦見位得覺悟。是時無分別智。後得清淨世智。如理見六塵實無所有。此義平等。若由自相續轉異勝故。眾生六識似六塵起。實不從塵生者。由事善惡友聽受正邪二法。眾生有正邪二定。云何得成。若所親近及說實無

 更互增上故  二識正邪定 

一切眾生由更互識增上故。有二種識定成。或正定或邪定。更互者。自他共成自他事。是故別識相續勝能故。別識相續勝能生。不從外塵起。若如夢識無境界。覺識亦如此者。云何夢覺二人。行善作惡愛憎兩果。未來不同

 夢識由眠壞  未來果不同 

是正因。能令夢心無有果報。謂惛睡所壞故。心弱不能成善惡業。問若一切唯有識。則無身及言。云何牛羊等畜生。非屠兒所害而死。若彼死非屠兒所作。屠兒云何得殺生罪。答曰

 由他識變異  死事於此成
 如他失心等  因鬼等心力 

猶如鬼神等心變異故。令他或失念。或得夢。或著鬼等。諸變異得成。復次有神通人心願故。有如此事。如娑羅那王等得夢。由大迦旃延心願故。復次阿蘭若仙人瞋心故。毘摩質多羅王見怖畏事。如是由他識變異。能斷他命根。因此事故。同類相續斷說名為死。此義應知。復次

 云何檀陀林  空寂由仙瞋 

若由他識變異增上不許眾生死。世尊。成立心重罰最為大罪。問優婆離長者。長者汝曾聞不。云何檀陀柯林。迦陵伽林。摩登伽林。空寂清淨。長者答言。瞿曇。曾聞由仙人瞋心

 心重罰大罪  若爾云何成 

若汝執有諸鬼神愛敬仙人故。殺害此中眾生。不由仙人瞋心。若爾云何由此業心重罰大罪。劇於身口重罰。由仙人瞋心故。如是多眾生死故。心重罰成大罪。若一切唯識。他心通人為知他心為不知。若爾有何所以。若不知云何得他心通。若知云何言識無境

 他心通人智  不如境云何
 如知自心故  不知如佛境 

是他心智境云何不如由無智故。如不可言體他心則成佛境如此不能知故。此二境界不如非是此顯現故。能取所取分別未滅故。此唯識理無窮。簡擇品類甚深無底

 成就唯識理  我造隨自能
 如理及如量  難思佛等境 

我等作一切功用。不能思度此理。此理非覺觀所緣故。何人能遍通達此境。是佛境界。何以故。諸佛世尊於一切法知無礙故。如量如理。此境唯佛所見

婆藪槃豆菩薩造唯識論竟

菩提留支法師。先於北翻出唯識論。慧愷以陳天嘉四年歲次癸未正月十六日。於廣州制旨寺。請三藏法師枸羅那他。重譯此論。行翻行講。至三月五日方竟。此論外國本有義疏。翻得兩卷。三藏法師更釋本文。慧愷注記。又得兩卷。末有僧忍法師。從晉安齎舊本達番禺。愷取新文對讎校舊本。大意雖復略同。偈語有異。長行解釋。詞繁義闕。論初無歸敬。有識君子宜善尋之。今謹別抄偈文。安於論後。庶披閱者為易耳。此論是佛法正義。外國盛弘 沙門慧愷記